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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讯



  新学年伊始,教师节前夕,省民办教育协会顾问陈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顾问、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林景华(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主任)、陈孔德(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副主任)到民办学校看望教师,向民办学校的教师祝贺节日。

  他们考察了福州英华职业技术学院、福州理工科技学院、福建岁昌职业中专、福州金桥学校,同时就我省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他们分别听取了四所学校领导对办学情况的汇报,参观了学校的校园和教学设施,在理工学院还同部分教师代表座谈。这四所学校的举办者都有八年以上的办学历程,为国家培养了不少人才。几位领导无不赞赏他们为民办学,为政府分忧和知难而进的办学精神,希望他们在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过程中,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更好地造就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作出新贡献。

  四所学校领导汇报了学校发展过程、办学经验和成绩,也反映了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是:

  1、民办学校招生问题。由于现行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是以户籍为基础的,加上其他种种原因,民办学校招收非户籍所在地的学生,当地没有地方报名;新生或转学生即使进了学校其学籍也很难解决;公民办学校的学生多数地方不能实行双向选择;有的地方还对民办学校招生作了某些限制。国务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自主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有关部门"应当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抓紧落实国家法规。

 2、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当前制约我省民办学校发展的主要困难是学校用地问题。不论筹建新办的还是办学比较成功希望扩大发展的民办学校,都遇到征用土地的难题。《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条:"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因用地牵涉面广,加之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民办学校的用地不仅难以享受优惠,而且困难重重。

  3、教师流动和管理等问题也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公办教师想到民办学校任教以及教师的社保等问题都很难办理。为此,他们强烈希望政府和有关方面尽快出台有关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具体办法,为民办教育创造良好的宽松的发展环境,使依法管理、依法办学真正落到实处。
  他们的教师节慰问和调研在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马长冰和廖焕基(兼秘书长)的陪同下顺利进行,受到学校的欢迎。

(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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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播洒阳光


  今年初,一个大不幸降临到福州阳光国际学校高中部雷振民老师的身上,他的妻子因患癌症病情恶化,生命危在旦夕。万般无奈的雷振民老师怀着悲痛的心情向阳光集团总裁林腾蛟先生发出求助信,林总裁阅信后当即决定个人捐款1万元人民币,并批示发动学校教职员工献爱心。学校教职员工获悉这一消息后,纷纷行动起来慷慨解囊,很快学校工会就收到了来自全校各部门的捐款达12068元。一张张钞票载着全校教职员工的爱心很快交到了雷振民老师的手中,令他感动不已,表示要倾尽毕生才学贡献给阳光教育事业以报答这份珍贵的人间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