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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资本运作应探寻新路


  在日前举行的“2004中国民办教育竞争力论坛”上,民办教育界人士认为,吃透政策,用足法律,探索新的资本运营模式,民办教育是可以成功的。

  首先,走规范化、集团化经营之路。中育教育集团总经理王伟提出,竞争力来源于专业化,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发展规模,通过跨地域拉长教育产业链条,在足够的资源支持基础上,发展混合型的构架。同时在规模经营的过程中把握好两个关键:

  一个是点规模和集合规模的结合,也就是既要抓好人数规模,也要抓好学校数量规模。

  另一个是教育集团资源优势的运用,要综合发挥集团的人才资源、市场地位、企业文化和课程开发等经营资源的优势。

  其次,接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锡华教育集团总裁马萍认为,可借鉴“四四三”发展战略。
  一是通过“四个环节”,构建一个教育体系。在基础教育中,义务教育作为平台,非义务教育作为产业主体;在高等教育中,学历教育作为平台,非学历教育作为产业主体;对职业教育,更应注重其产业化的程度;电子教育作为信息产业与教育产业的结合,其涉及的范围包括了教育软件的开发、教育网络、远程教育的实施等。

  二是通过“四大支柱”,支撑一个教育产业。教学育人:注重素质教育,培养一流人才;教育管理:树立品牌意识,创造精品之作;教育服务:咨询、后勤服务,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教育相关产业:学生制装、餐饮、教材、教学设备等实业。通过学生规模带动外延产业,学生既是投资者又是消费者。

  三是按照“三个步骤”,跨上一个新的台阶。第一步是构筑主体建平台:以教育产业为主业,形成产权清晰、主业明确的教育公司实体。做到“人、财、物三分开”,独立经营、规范运作,主业突出、效益良好,满足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建造教育融资平台。第二步是规范运作上水平: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调整公司章程,以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第三步是发行上市跨台阶:争取用三年到五年左右时间实现公司上市,接通教育产业与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促进教育产业大发展。

  第三,走小规模、高质量、有特色的办学之路。还有一些民办教育界的人士认为,教育行业的资本运作问题,相关法律已经提供了很多支持,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也承认了民办教育出资者的部分权益。但是,民办学校还必须重视办学质量、特色、教育者的水平和生产知识的能力,以及对社会的服务能力等。这从一个方面来讲,所谓的资本运作不应只是资金运作、财产运作,还应包括人力资本的运作和教育产品及教育服务项目的运作等。

  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国外教育机构将抢滩我国教育市场,国际方面的相关惯例以及我国在承诺中应允的对国外机构给予“国民待遇”等,都将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所面临的许多现实问题。帮助民办学校实现合理合法的资本运作,提供更有积极意义的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并不是民办学校自己的事,也是提升我国教育整体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


(《教育内部信息》2004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