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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不能因抓习惯而忽略境界教育
北京十四中校长 王建宗


  在三位一体的课改目标中,以情感、态度、价值观为内容的教学要求,强调了学生的品德教育必须在教学中贯穿始终。开展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通过全面发展教育来实现。但犹如任何事物都有重点、着力点一样,德育也要通过突出重点来展开全面,进而推动整个德育系统的运转。课改中的德育,其重点应该是两个提升,即道德境界和道德常规的提升。更具体地说,是促进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道德理想的修养。
  对行为习惯的培养,人们容易重视,“德育就是培养好习惯”的观点被许多人所欣赏。重视道德理想的修养,提升道德的理想境界,则常常被忽略,一般认为这是“虚的”,抓起来不易,检查起来不明,弄不好,还会落个“好高骛远”、“假大空”的“罪名”。
  因此,在课改中加强德育工作,有必要澄清此方面的认识,扭转偏重抓习惯而忽略境界教育的局面。德育既要建立居高临下的理想教育目标,也要形成循序渐进的以低走高的德育途径。这就是说,德育不能只抓习惯,而要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养成道德习惯。在上述各德育环节的操作中,重要的是把住两头,即道德境界的提升和道德习惯的养成。之所以强调抓住这两个环节,是因为高尚的道德境界会引领人不断提升道德底线,增加习惯养成的力量。而良好的道德习惯的养成,又会为高尚的道德情操奠定基础条件,使高尚的情操在好习惯的作用下得到显现,得以发展。
  从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一个有道德理想、道德情感的人,其道德就表现出了良好的、不易改变的行为习惯;而一个有良好道德习惯的人,其道德境界的提高就有了可能,就更易接受高位的道德召唤。而如果这两方面缺乏相互作用力,教育仅在习惯上投入时间和精力,学生虽然在习惯上可以表现出有规矩,但这规矩是不稳固的,一旦少了严格的外在要求,一旦人的行为需要信念、理想支持时,学生欠缺此方面的教育积淀,那学校下了大功夫培养学生形成的行为习惯就会难以为继,甚至荡然无存。
  从两个方面加强德育工作,提升人的道德境界,对一个人的一生有重要意义。校长们在今后的道德领导中可从两方面着手:在德育方法上,继续重视外在的养成,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更要重视内在的境界修养的教育方法,通过理想的感召、修养的唤醒,让学生对自己的内心品德加以修炼,修养的内在因素是学习、立志、躬行、自省。我相信,在内外两种力量的作用下,学生的道德境界会带动行为习惯的养成,行为习惯的养成又会给更高的道德境界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这样,道德底线不断提高,道德理想逐渐远大,由此而形成的学校道德风貌,自会成为课改十分靓丽的风景线。

(《现代教育报》200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