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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不准再披名校外衣


  从7月起,重庆市将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改制学校进行清理整顿,明确其公办或民办的身份,禁止公办学校以改制为名乱收费,改制学校必须与公办学校脱离关系。

  改制学校是指公办中小学中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学校,包括"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国有民办"等各种类型的混合性质学校,也含公办中小学转为民办的学校和公办中小学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例如,很多楼盘就采用这些方式与名校联姻,共同举办各种改制学校,向学生收取高额择校费。据重庆市教委不完全统计,目前重庆市有这种改制学校共44所。

  重庆市教委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七部委的要求对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要求改制学校必须符"四独立"规定,即"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设施、独立财务制度、独立招生颁证",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这意味着改制学校必须与原来的公办学校脱离关系,不能在同一个校园办学,不能统一招生,也不能发放公办学校的毕业证。凡是未达到"四独立"要求的改制学校,必须停止招生或执行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坚决禁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同时,将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收取择校费。根据市教委制定的清理时间表,对全市所有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将在明年8月前完成。

(《重庆晚报》200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