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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办教育协会在福清市召开民办教育发展研讨会


  为了研究我省民办教育如何进一步发展,同时交流各地支持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经验,省民办教育协会于2月13-14日在福清市召开“福建省民办教育发展研讨会”。参会的主要对象是各地市教育局分管民办教育的局长(本会顾问)和主管民办教育的科(处)负责同志。本会第一副会长马长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廖焕基、本会顾问刘通出席了会议。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吴仁华处长到会并讲话。吴处长从宏观上分析了我省的教育资源及其发展状况后,着重指出,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而不是教育的补充。要积极予以扶持,并在扶持其发展的同时,认真加以规范和引导。协会工作方面,要发挥骨干作用,举办评估、表彰等活动,适时进行专题调研,协助政府及教育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会议之所以选在福清召开,是由于福清市政府和教育部门重视并大力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给民办教育创造了一个比较宽松的发展环境。如明确规定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同等地位,对民办学校实行用地优惠,自主办学。民办学校在招生、学生升学和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教育教学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致使拥有123万人口的福清市截止2005年已有民办普通学校13所,职业学校5所,幼儿园90家,培训机构30家,还有正在筹办的5所,在校生近5万人,约占全市学生总数的18%,民间投入资金达8亿多元。

  会议在福州市教育局与福清市教育局大力支持下,开得很成功。与会同志畅所欲言,认真分析了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形势,互相交流了经验,研究了今后如何进一步健康地发展民办教育的有关问题。会间大家还参观了福清西山学校、福清龙翔中英文学校和福清三华学校,给与会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过去的一年中,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规范管理,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的发展,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条例。为了加强管理,厦门市政府转发了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南平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教育机构管理的通知》,规范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建筑、消防安全、办学资金风险、财务及收费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防范机制。莆田市政府出台《关于积极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民办教育与政府办学的协调发展,建立民办学校教师登记注册制度,在册教职工在聘期内连续计算教龄,允许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聘用任教。龙岩市政府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保留公办教师身份,市教育局把民办教师培训列入全市中小教师培训计划,一视同仁。三明市民办学校在册在岗教师受聘工作期间可计算工作年限、教龄。为了更好地发展民办教育,泉州市政府和教育部门重视组织民办学校的领导学习有关法规,同时成立《泉州市民办教育研究》课题组,深入研究泉州市民办教育的发展和经验,并将成果汇编成书。宁德市为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确保民办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擅自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漳州市教育局为解决民办学校的生源瓶颈,早在2004年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校在招生学籍管理方面的优惠办法》。文件明确规定,支持民办中学招收应、往届毕业生,鼓励民办学校招收辍学生,允许民办学校跨县(市、区)招生,毕业升学时享受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的权利。所有这些政府举措都大大推动了民办教育的发展。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统计,到2005年,全省经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有4151所,占学校总数的15.48%,比2004年增加652所,增长18.63%。其中正式设立民办高校17所(民办本科高校1所、高职学校16所),独立学院10所,筹建的民办高职院校20所,民办高中阶段学校169所(其中:民办普通高中98所,中职教育学校71所),民办初中87所,民办小学131所,民办幼儿园3408所。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73.89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8.91%,比2004年增加13.89万人,增长23.15%,其中学历教育在校生44.25万人,幼儿园在园人数29.64万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产权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总值76.65亿元,比2004年增加20.84亿元,增长37.34%;校舍产权建筑面积718万平方米,比2004年增加172万平方米,增长31.50%;藏书量919万册,比2004年增加297万册,增长47.75%。

  与会同志在分析我省民办教育发展形势的同时,针对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提出了建议:
  1、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促进法》和《条例》,希望省政府尽快出台《实施办法》。处理好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解决对民办教育的认识问题,积极支持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进一步为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2、要切实加强领导,特别要注意加强宏观管理,做好统筹工作,妥善处理民办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把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希望教育厅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地市一级的业务指导。
  3、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学校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在民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师培训、劳保医保等方面,希望能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4、大力鼓励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特别关注农村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使民办学校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