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民办教育评先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福建省教育厅厅长 鞠维强
(2005年9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福建省民办教育协会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在这里隆重举行福建省民办教育评先表彰大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实际举措,对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促进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省教育厅向关心支持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表彰的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民办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表示诚挚的祝贺!
省委、省政府一向十分重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早在1985年10月,我省就诞生了改革开放后全国第一所民办高等学校——华南女子职业学院。进入九十年代,我们又创办了全国第一所民办本科高校——仰恩大学。与此同时,其它各类民办学校也不同程度得到了发展。全省现已初步形成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相衔接,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具有福建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新格局。据统计,到2004年,全省经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已达3499所,占学校总数的11.6%。其中正式设立的民办高校17所普通本科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10所,正在筹建中的民办高等学历教育机构15所,高中阶段学校147所,初中72所,小学118所,幼儿园2865所。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6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6.64%,其中学历教育在校生36.20万人,幼儿园在园人数23.80万人。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产权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总值55.81,校舍产权建筑面积546万平方米,藏书622万册。
《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施行两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了许多具体措施,依法推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2004年9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表彰奖励为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决定》,并隆重举行庆祝《民办教育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暨表彰大会。2004年,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33名省杰出人民教师中,就有2名来自民办学校。泉州市每年从市财政中拨出30万元设立社会力量办学奖励金。厦门市出台了《关于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在行政管理上对公办和民办教师一视同仁。近期,我厅在制定福建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时,已明确将民办教育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之中,并将进一步研究提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可以预见,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深入贯彻实施,民办教育将在更大程度上弥补国家教育投入的不足,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并有效增加教育的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当前,全省上下正凝聚各方力量,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这对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也为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难得的机遇。在此,我谈三点希望: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发展民办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加快,教育长期滞后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正逐步得到扭转,教育工作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省教育事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农村教育发展仍相对滞后,城乡教育的差距依然较大;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仍是一个薄弱环节;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也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解决这些问题,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下大力气加快教育发展。在繁重的任务面前,我们只有充分利用社会各种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发展民办教育,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全省民办教育虽然总体上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民办教育占整个教育事业的比重仍还太小等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对民办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我省民办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要转变职能、搞好服务,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进一步得到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民办教育的主管部门,必须首先把民办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并切实抓好落实。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努力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要积极支持民办学校自主办学,引导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要进一步健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的分级管理体制,充实民办教育管理力量。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学效率,充分尊重并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要依法办学,注重特色,不断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意识,加强自律,规范内部管理。要逐步完善民办教育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健全学校董事会、理事会等决策机构,依法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要诚信办学,自觉维护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要注重创新,突出特色,根据自身办学资源和教育市场情况来确定自身的定位,明确办学和教育服务的方向。质量是教育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始终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走特色办学之路,为民办教育自身的发展开拓更大的空间。
同志们,今天受表彰的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民办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是我省民办教育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同感,推动我省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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