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吃下"定心丸"
--温州市出台措施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温州市民营企业发达,全国闻名。温州市民办教育的充分发展,同样为全国教育界所熟知。据统计,到2003年,该市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分别达到1703所、10所、22所、56所和47所,在校生占同级同类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已分别达到84.69%、1.76%、4.59%、36.88%和3.68%。然而,和全国各地一样,温州的民办教育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吴恕成在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成立大会上坦承:温州市民办教育仍面临着招生难,征地难,管理难,稳定教师难,提高质量难,享受同等政策难等问题的挑战。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民办学校解决困难、应对挑战提供了最好的契机。自今年年初以来,温州市出台多项政策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民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师资问题是民办教育面临的困难之一。尽管不少民办学校可以在工资等物质待遇方面吸引教师,但在教师落户、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却常常无能为力。针对这一情况,温州市教育局会同市人事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一项新政策: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可以到民办学校任教;民办学校教师到公办学校任教,其在民办学校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同时计入工龄、教龄和养老保险年限。公办学校教师还可在保留原身份和职称的情况下,到民办学校兼课,享受民办学校福利待遇。同时,民办学校建立教师人事代理制度,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评先奖励、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让更多优秀教师加盟民办学校
在出台"同等待遇"使广大民办学校教师安心工作的同时,温州市积极鼓励民办学校引进优秀教师。温州市副市长钱成良在温州市宣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座谈会提出,政府对民办学校引进教师要制定扶持措施,民办学校引进一个教师,政府就给予一定的奖励,或替学校承担引进教师一年的工资。与此同时,温州各县(市、区)政府也通过各种手段,积极支持民办学校优化、壮大师资队伍。今年暑假,苍南县教育局在全县教师统一调配时,专门选派了50多名优秀毕业生到民办高中任教。文成县是公办学校选派公办教师带薪到民办学校任教,同时,选派教学拨尖人才到民办学校担任业务校长。
加强协调与管理
教育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对其长远发展均做出了相应规划。然而,民办教育却长期游离在规划之外。在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时,温州市明确提出,要把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起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教育专项规划,从根本上打消了民办学校举办者担心政府只搞公办教育的规划布局,民办教育以后没有发展空间的隐忧。温州市因此成立了民办教育协调委员会,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主任,成员又教育局、计委、民政局、人事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专门负责协调涉及民兵内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同时,各民办学校组织成立了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为民办教育自我教育、自我协调、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提供组织保障,并通过协会加强与政策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反映民办学校的呼声。
(《教育信息报》200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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