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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规矩 难成方圆
职教改革应以职业标准为导向
职业标准是国家对从事某项职业的人员在能力与素质上提出的基本要求,是行业对从业人员岗位资格的规范要求。以国家职业标准为导向,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是职业教育办学应深入探讨的新课题。
职业教育必须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以职业标准为导向,是对现代职业学校办学的最基本要求。伴随着社会进步和新科技革命,职业教育理所应当按现代人才的规格来办学,这是职业教育的鲜明特征。因此,必须把国家职业标准作为职业学校办学的最根本依据。
以职业标准为导向,是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客观要求。职业学校的办学目标,是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第一线,培养应用型、管理型人才。因此,教育观念和理念的转变是重要前提。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实现评价观念的两个根本转变:一是对学生由单纯知识、学历的评价转变到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评价;二是对学校由自我评价转变到由社会进行评价。就是说,衡量21世纪职业教育的质量,无论是学生还是学校,必须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要从"学校满意"转向"社会满意"。学校培养的人才是否与社会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相吻合,毕业生能否受到社会欢迎、为社会所吸纳,是职业学校办学的生命和人才培养的关键。毕业生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是评价职业学校办学质量与效益的根本要素。职业学校必须从职业能力标准出发,把职业标准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最终依据,大力改革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才能获"社会满意"。这就如同企业生产,要从市场需要出发,根据市场对产品提出的要求和标准,来决定产品生产的时机、批量与规格。
以职业标准为导向,是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的实际要求。近几年来,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以职业为目标、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教学改革的实际成效不大,其原因在于对职业能力研究的立足点有偏差。是立足于学校自身发展来研究办学,还是面向职业能力的需要来研究办学,直接影响办学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办学与社会的人才需要相脱节,必定影响教学改革的实际成效。因此,建立以职业标准为导向的教学指导思想,既可以找到职业学校与社会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上的结合点,又可以使培养的人才规范化,实施教学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对国家职业标准的研究,并且以此为教学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专业设置要与职业资格认证相对应;课程结构要与职业标准相吻合;教学内容要涵盖职业标准的要求;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要与职业标准的要求相适应。从而使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制度相互沟通,真正实现学"双证"毕业。
(《中国教育报》2003.4.7
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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