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建省教育厅朱之文在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二○○一年六月(征求意见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座谈会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我省社会力量办学的经验,对如何扶持和加快我省社会力量办学发展献计献策。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在省委、省政府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社会力量办学已逐步成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正在发挥其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月份,省政协八届四次全会就我省社会力量办学问题专门召开了专题协商会,同时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工作,与会的有关省直厅(局)本着对我省教育事业关心支持的态度,就社会力量办学涉及的问题作了认真的研究。为开好这次会议,教育厅对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专题调研。今年,潘副省长多次召开专题会,亲自协调保障社会力量办学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刚才,潘副省长又作了重要讲话,这将对进一步推进我省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潘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省委六届十次(扩大)会议做出了《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决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各部门和当地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扶持和加快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促进办学体制改革,陆续出台了扶持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使我省社会力量办学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1、基本情况。
  
截止2000年底,全省经审批的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已达近4000所,其中学历教育机构约250所,幼儿园近3300多所,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约370所。今年我省又正式批准了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泉州育青职业学院、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和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等四所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院校,同时拥有仰恩大学、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福州阳光国际学校等一批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规模比较大的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已初步形成从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阶段教育,融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社会力量办学体系,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存在问题。
  尽管我省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规模效益不高,且各市发展不平衡,在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地区,社会力量办学发展的势头较好,而且各地区之间也存在不少差距;大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相对较差,社会力量办学在整个教育中所占的比重偏小;结构和布局不平衡,低层次学校多、高层次学校少,高等教育机构仅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数的 %;财经、文科类学科设置偏多,对办学条件、试验设备要求较高的功课类偏少;教师队伍中专职教师队伍流动性大,兼职挂靠、退休后聘用等占相当大的比例,影响了我省社会力量办学的质量;一些学校办学存在短期行为,以赢利为目的,决策随意性较大。
  以上这些问题既有对社会力量办学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对民办教育认识不足、不到位,仍有一些人对社会力量办学存在偏见,观念上还没有根本转变,认为社会力量办学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图名图利;也存在鼓励不够、扶持不力、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国家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提出对社会力量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但从实际上具体操作起来就比较艰难,相当部分民办学校尤其是举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困难重重,少数学校濒临生存危机。因此,高度重视并切实帮助解决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社会力量办学健康、迅速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是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落实"科教兴省"战略的一项迫切任务。

  针对以上这些状况,我省将陆续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争取年内由省人大立法通过的《福建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还有这次即将讨论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的若干意见》、《福建省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设立审批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办法》等。同时,社会力量办学以纳入我省教育事业"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中。

二、解放思想,为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环境。
  
当前,阻碍社会力量办学发展的因素很多,包括观念障碍、体制束缚、市场环境、办学模式等,但是在所有的问题中,我认为陈旧落后的观念是第一位,社会各界,包括有关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清,不同成都存在鄙视、轻视社会力量办学,认为是非正规教育,不够重视社会力量办学,应当看到社会力量办学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以多种形式办学,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的迫切需要,是深化教育改革,努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大量人才。国内外民办、私立的教育发展表明:教育事业有国家包办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不尽是发达国家,也是亚洲各国和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共同选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基本模式和规律,而且符合中国的国情。
  各职能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要多支持,多开绿灯,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和工作环境。4月份,在省政府关于社会力量办学专题会议上,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围绕当前社会力量办学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谈了很好的想法和好的意见,不久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出台扶持政策,这件工作做好了,是我们对社会力量办学做的一件大好事。同时,今年将出台《福建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一些扶持社会力量办学的具体政策措施,以进一步推动万事俱备省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

三、加强管理,加快社会力量办学的健康发展。
  学校培养的人才要求合格的标准,不能误人子弟,"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和管理从某种程度上讲更严格。我省目前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发现少数社会力量办学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就私自开设并招生;有的民办学校不考虑办学条件和质量,盲目追求在校规模、数量,随意转变学校性质;有的学校没有建立规范的财产、财物管理制度;少数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以赢利为目的,在招生、收费、刊登广告等方面有违法行为,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我们既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为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学审批制度,等级注册制度,招生广告审查制度、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制度、财产、财物、财物审计制度以及表彰、奖励制度,